上海有多少只宠物?
“我家楼上的房子空关着,门口贴了‘出租’告示,问对方价格,对方说‘什么都不用你管,只要爱护卫生,能常回来看看我们就满足了’,好奇怪的要求哦。”市民小李说。
其实,这是近期上海各居委会书记接待日中,居民普遍反映最多的问题:辖区里,几乎每一栋高楼里都有若干只宠物,但缺少相关的管理法规,这些宠物往往会给楼里的居民带来干扰。
一个明显的现象是,最近上海各居委会的接待室里,多了很多居民前来反映的宠物扰民问题。居民之间为各自利益争持不休,而居委会除了劝说外,也难以作出更多的判断。为此,记者昨天调查了市区10个居委会,它们所反映的宠物干扰居民生活的现象大致相同:家中养宠物达到四五只的,并非绝无仅有;有的宠物的行为已经影响到邻居,但仍然不见主人有任何“收敛”。而有的居民则因无法容忍宠物的鸣叫声而痛苦。
“城市养宠物似乎已愈演愈烈,但相应的管理规却是严重缺失。”浦东新区唐镇党委宣传委员邓晓燕说,我们辖区内的许多居民楼里都有宠物,但居民之间因此而产生的矛盾却不断。
为此,一些居委会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通过在宣传栏里张贴提示、在居委会门口发放通知等方式,不断地警示人们爱惜卫生、管住宠物。“可这些只是土办法,根本不具有约束力。”
市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处处长刘兴农坦言,国内外经验都已证明,对一个具有多样性的社会来说,管得过死的法规无法贯彻实施,反而会阻碍社会的发展,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必须对人们的这种行为有所指引约束。
现阶段,上海对城市养犬的有关管理规定,都是依据1978年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犬类管理规定》,对犬类的豢养、防疫等作出的大致规定。但从今年的9月开始,上海市绿化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上海市禁止饲养危险动物标准》。
“此次六部门所颁布的《标准》只是一个指南,其效力相当于地方政府规章。”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处处长刘兴农解释说,作为地方政府规章,它可以设定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法研中心副主任马俊坚已经提交了相关议案,他建议国家尽早出台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全面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救护、饲养、展览、食用等问题作出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