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今天有狗市吗?
犬类交易摊点占路占道经营多年来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今年8月份,鞍山市针对犬类市场现状及犬类管理要求,根据《鞍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鞍山市集中执法行动,取缔了鞍山市区内所有流动或固定犬类交易市场和占路占道经营犬类摊点。
据鞍山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鞍山市区狗市的形成历史长远,多年来在民生园北门、市图书馆门前、八家子市场东、九冶农贸市场等处逐渐形成以犬类交易、犬类医院为内容的占路占道市场。犬类交易摊点无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的临时占道许可,也无工商、动检等部门许可的经营资质,且犬类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使周边市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鞍山市区狗市取缔后,犬类交易活动全部转入室内经营。9月5日,鞍山市11家有经营资质的宠物医院、商店作为犬类合法交易市场,经鞍山市行政执法局和鞍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验收合格后投入市场经营。各犬类市场设专岗专人管理犬类交易、犬类诊疗活动,并与犬类市场经营者签订《犬类交易管理承诺书》,确保合法、无病犬交易,交易犬只全部注射防疫疫苗,在犬类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动物污物、垃圾等由犬类市场经营业户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站。
《鞍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广场、公园、道路、商场、集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不设置犬类交易市场”。犬类交易市场转入室内管理符合《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