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养多只宠物狗吗?
可以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养多只犬的条件如下(划重点): 第二十三条 单位饲养大型犬、小型犬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一)申请饲养大型犬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2.动物防疫合格证;
3.养殖地的平面图和建筑结构图;
4.饲养人员名单。
(二)申请饲养小型犬的,除提交前款第(1)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名单;
2.每人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申办养犬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登记证明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协议且由房主出具同意养狗的证明;
4.犬只一张四脚站立的照片及正面照;
5.疫苗注射记录(含免疫证号页、疫苗注射记录页);
6.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